小明(化名)初一开学后,他就读的中学组织全年级考试,根据成绩排名,将前四十名学生分到同一班级,并取名“实验班”,其余的学生分别分到若干个“普通班”中。在平常的教学中,学校针对“实验班”和“普通班”实行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。小明的家长认为学校这样划分班级是不公平的,你的看法呢?
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。《义务教育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: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,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,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。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。”我国推行素质教育,力图通过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而不是单纯的唯分数论、唯学习论成败。义务教育阶段,学校不应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。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学校存在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情形,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;情节严重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。
义务教育阶段是我们接受教育的初级阶段,也是我们之后接受中等教育、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的基础。家庭、学校、社会应共同努力保障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,呵护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中茁壮成长。
——石家庄家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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